管理部门 -- 综合办公室 |
|
负 责 人 |
马刚 |
联系方式 |
0531-82663200 |
主 要 职 责
|
一、 协助院领导协调院属各单位和院机关日常工作; 二、 负责院长任期目标的制订与考核。 三、 组织院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负责起草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四、 负责机要与普通文电的收发、传送和保管; 五、 负责院机关部门的发文核稿; 六、 掌握全院工作动态,负责全院综合性工作的调查研究; 七、 组织信息交流,编撰史志材料等; 八、 负责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九、 承办院工作会议及全院性重大活动; 十、 负责保密工作,承办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 负责档案工作,管理院机关档案。 十二、 承办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 督查、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宜; 十四、 负责院内外综合性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五、 负责院机关车辆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 一、 承办院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用等管理工作; 二、 承办院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三、 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工作; 四、 负责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 负责人才队伍选拔与管理工作; 六、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等工作; 七、 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八、 负责拟订干部人事制度及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 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与干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和劳动年检、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十一、 审核报批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事项; 十二、 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 负责全院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等学习活动; 二、 负责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 四、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情况,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省直、省级文明单位(机关)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 加强院所文化建设,负责普法教育,组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和考核; 七、 负责组织献血、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 八、 承办院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统战工作;组织协调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九、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办公室) 一、 负责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二、 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工之家”、“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 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四、 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五、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团总支) 一、 负责全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二、 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委会) 负责全院女职工权益和文体活动等工作。
电话:0531-82663200 传真:0531-82663100 0531-82663120(人事) 0531-82663100(党办)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