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制定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对院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政策和院党委的重大决议、决定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院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院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院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院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院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院及所属单位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院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院党委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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