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等学习活动。 二、负责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 四、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情况,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省直、省级文明单位(机关)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院所文化建设,负责普法教育,组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和考核。 七、负责组织献血、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 八、承办院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统战工作;组织协调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九、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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