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院领导协调院属各单位和院机关日常工作。
二、负责院长任期目标的制订与考核。 三、组织院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负责起草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四、负责机要与普通文电的收发、传送和保管。 五、负责院机关部门的发文核稿。 六、掌握全院工作动态,负责全院综合性工作的调查研究。七、组织信息交流,编撰史志材料等。 八、负责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九、承办院工作会议及全院性重大活动。 十、负责保密工作,承办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档案工作,管理院机关档案。 十二、承办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督查、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宜。 十四、负责院内外综合性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院机关车辆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 一、承办院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用等管理工作。 二、承办院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三、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人才队伍选拔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等工作。 七、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八、负责拟订干部人事制度及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与干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和劳动年检、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十一、审核报批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事项。 十二、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办公室) 一、负责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二、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工之家”、“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四、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五、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保办公室) 负责医保工作。
(团总支) 一、负责全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二、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委会) 负责全院女职工权益和文体活动等工作。 电话:0531-82663200 0531-82663120(人事) 0531-82663175(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