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行政办公室

2023年08月13日  点击:[]

负 责 人 杨旭 联系方式 0531-82663100









一、协助院领导协调院属各单位和院机关日常工作。

二、负责院长任期目标的制订与考核。

三、组织院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负责起草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四、负责机要与普通文电的收发、传送和保管。

五、负责院机关部门的发文核稿。

六、掌握全院工作动态,负责全院综合性工作的调查研究。七、组织信息交流,编撰史志材料等。

八、负责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九、承办院工作会议及全院性重大活动。

十、负责保密工作,承办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档案工作,管理院机关档案。

十二、承办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督查、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宜。

十四、负责院内外综合性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院机关车辆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

一、承办院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用等管理工作。

二、承办院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三、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人才队伍选拔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等工作。

七、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八、负责拟订干部人事制度及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与干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和劳动年检、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十一、审核报批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事项。

十二、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办公室)

一、负责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二、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工之家”、“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四、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五、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保办公室)

负责医保工作。


(团总支)

一、负责全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二、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委会)

负责全院女职工权益和文体活动等工作。

电话:0531-82663200    0531-82663120(人事)

0531-82663175(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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