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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份党支部组织生活月度安排及中层干部“每周一课”学习安排

作者:刘祥银    来源:党委办公室   点击: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

(一)工作任务

各党支部要围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安排1次主题党日。设置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理论学习建议内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https://www.12371.cn/2024/04/07/ARTI1712477780071663.shtml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共产党员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https://www.12371.cn/2024/04/30/ARTI1714462146234365.shtml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共产党员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4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7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会议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鼓足干劲抓经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动能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呈现增长较快、结构优化、质效向好的特征,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开局良好、回升向好是当前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和趋势,要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乘势而上,避免前紧后松,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会议指出,要靠前发力有效落实已经确定的宏观政策,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要灵活运用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要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强预期管理。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要。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要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运用先进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

  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积极扩大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要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多措并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认真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持续有力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就业优先导向,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始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着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要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要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要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要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区域绿色发展协作。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上海市要更好发挥带动作用,江苏、浙江、安徽三省要各扬所长,凝聚强大工作合力,不断谱写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3.习近平: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https://www.12371.cn/2024/04/30/ARTI1714462368633387.shtml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来源:《求是》2024/09 作者:习近平 2024-04-30 15:00:05

习近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工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工会工作实现全方位进步。过去5年,广大职工群众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展现了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时代风采。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系统改革,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对工人阶级作出的重大贡献,对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党中央是充分肯定的。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这次大会作了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我国工运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偏离。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空泛的,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全面地、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尤其是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建立工会,必须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强调和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记“国之大者”,找准工会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更好发挥工会职能作用。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

  第二,组织动员亿万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工会工作讲起来有千条万条,最根本的一条是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创造潜能,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中成就梦想。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第三,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尤其要重视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要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要健全已有的组织基础,持续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工作,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工会干部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增强服务职工本领,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国总工会作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当标杆、作表率,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使用工会干部。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及时研究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遇到的重要问题,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发挥好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帮助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1023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

集体谈话时讲话的主要部分。

4.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

https://www.12371.cn/2024/04/24/ARTI1713949183709629.shtml

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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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重庆考察时强调,重庆要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和党中央赋予的使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后发优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在发挥“三个作用”上展现更大作为,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

  422日至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和市长胡衡华陪同下,深入物流园区、城市社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等进行考察调研。

  22日下午,习近平首先考察了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他来到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运营调度中心,听取新通道建设情况汇报。习近平强调,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于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齐心协力,把这一标志性项目建设好、运营好,带动西部和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物流园区要积极运用先进技术,不断创新联运模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建设现代物流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后,习近平来到重庆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听取货物集散、运输路径、运营成本和效益等介绍,同货车司机、列车司机、装卸工人、场站管理人员等亲切交流,询问他们的工作强度、劳动保护、节假日休息和收入情况。习近平说,大家在物流一线,也是在对外开放一线,通过你们的辛勤劳动,很多商品跨越山海、走向世界,你们的工作很有意义。推动西部大开放、促进西部大开发,物流很重要,大家要继续努力,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习近平还听取了重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汇报,参观了重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成果展示。习近平表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庆、四川两地要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共同唱好新时代西部“双城记”。支柱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重庆的制造业有自身的结构特点、有相应的优势,希望重庆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扬优势、补短板,抓当前、谋未来,坚定不移、久久为功,奋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是一个老小区,2022年初启动更新改造项目并纳入全国有关试点。习近平来到这里,察看小区改造和便民服务情况,听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基层减负情况介绍。他还走进社区食堂,同正在就餐的群众亲切交流,鼓励社区食堂实现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一个重点,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既要保留历史记忆和特色风貌,又要解决居民关切的实际问题。要总结推广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更好惠及广大社区居民。城市治理的很多工作要靠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和社区这个平台去落实,要厘清城市社区职责事项,继续推动资源下沉、完善服务设施,强化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提高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离开时,社区居民纷纷围拢过来欢送总书记。习近平对大家说,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能为解决民生问题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每年办一些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3日上午,习近平考察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听取当地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等情况汇报,观看系统应用演示。习近平指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科学规划建设大数据平台和网络系统,强化联合指挥和各方协同,切实提高执行力。城市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首要的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预案、精准管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类事态,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希望你们不断探索,积累新的经验。

  24日上午,习近平听取了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汇报,对重庆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习近平指出,重庆制造业基础较好,科教人才资源丰富,要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科技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更好发挥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作用。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习近平强调,重庆要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一手抓深化国企改革、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一手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指出,重庆是我国辖区面积和人口规模最大的城市,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让城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精准。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近平强调,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要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以县(区)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引导、依法规范城市工商资本和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抓牢抓实粮食生产,依山就势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开展乡村建设,聚焦现阶段农民群众需求强烈、能抓得住、抓几年就能见到成效的重点实事,抓一件成一件,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习近平指出,要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能力、提高工作水平,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以贯之反对和惩治腐败,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李干杰、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http://www.qstheory.cn/qshyjx/2024-05/09/c_1130141522.htm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 2024-05-09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内容对象、方法途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开展什么样的纪律教育、怎样开展纪律教育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深刻阐明了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纪律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突出加以强调。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必要性,“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紧迫性,“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

  着重强调了纪律教育的内容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思考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纪律教育划出了重点、明确了对象。在主要内容上,强调“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调“以纪律为尺子”,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要求“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在重点对象上,既注重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又高度关注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强调“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清晰指明了纪律教育的方法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纪律教育念兹在兹、谋深虑远,既绘蓝图、明方向,又指路径、教方法,推动纪律教育不断深化实化。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求“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求“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强调“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要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强调“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要求党的各级组织“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明确提出了纪律教育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要求通过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党纪律观念、提升党员纪律自觉。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强调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经验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经广泛传唱成为我党我军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古田会议决议提出“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对红四军党的纪律教育进行了探索。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鲜明提出“纪律教育”的命题,要求“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延安整风开始后,《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重申“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解放战争全面爆发不久,毛泽东同志就在《注意加强部队纪律教育》的电报中强调,“任何部队,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推动全军思想意志行动更加统一,有力保障了夺取全国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列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各级纪律检查机构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改革开放前夕召开的党的十一大在党章中恢复了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并增加规定了“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的内容,这是第一次在党章中对纪律教育作出明文规定;随后,恢复重建的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会,强调各级纪委要抓好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传统优良作风的教育”;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这也为此后的历次党章所沿用。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我们党相继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集中性学习教育,也同步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深刻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改进了思想和工作作风,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坚持发扬我们党重视纪律教育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推进纪律教育的重要成果,将纪律教育贯穿党的纪律建设全过程,系统深入、常态长效加以推进,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夯实纪律教育基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也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有效路径。我们党坚持一手抓思想引领,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推动全党增强纪律观念,形成纪律自觉;一手抓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修订党章,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批基础主干法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强化纪律执行,推动党的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为纪律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丰富纪律教育载体。开展纪律教育,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我们党先后部署开展6次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涵盖纪律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对照党的纪律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调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章作为重要内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对照重要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学习领会党的纪律建设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同时鼓励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深化拓展纪律教育内容。党的纪律规矩是多方面的,开展纪律教育必须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深度广度。我们党坚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纪律教育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动各项纪律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同时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纪律教育与党的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贯通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领导干部是全党的表率,只有抓好“关键少数”,纪律教育才有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只有管住“绝大多数”,才能保持纪律教育的良好环境。我们党在开展纪律教育中,既注重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又注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多数、带动全党、凝聚人心,使培养“自觉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坚定行动。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提升纪律教育质效。加强纪律教育既要有润物无声的正向引领,也要有触及灵魂的警示震慑。我们党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同时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举措,是党的事业攻坚克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新征程上,必须继承弘扬我们党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经验,进一步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深化对党的纪律教育的规律性认识,将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部署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李希同志近期在多个场合对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部署,刘金国同志提出具体要求,中央纪委专门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全党的一件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重点导向,着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学习政治纪律,重在掌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令行禁止;学习组织纪律,重在掌握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学习廉洁纪律,重在掌握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始终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保持清正廉洁;学习群众纪律,重在掌握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真正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学习工作纪律,重在掌握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学习生活纪律,重在掌握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要掌握这些重点内容,抓住学习《条例》的核心和关键,纲举目张地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落细落实、入脑入心。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这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靶心所在、要害所在。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理应熟知精通纪律、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但从实际情况看,“三个不”问题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自认为是党规党纪方面的“行家里手”,放松了学习要求,实际上对纪律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有的认为学党纪就是背条文,学用脱节,在实际工作中不善应用;更有甚者以执纪者自居,在党纪学习和执行上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风”,自己走偏越界后还浑然不觉,等等。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教育受警醒,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注重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坚持结果导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聚焦目标任务,防止虚化发散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以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好效果。坚持以上率下、整体发力,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全系统同步推进,各板块、各层级都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具体措施,统筹推动落实,确保全员覆盖、不落一人,实现个个受益、确有收获。坚持立足职责、服务保障,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积极服务保障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配合开展党纪培训,加强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

6.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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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

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共产党员网

  2023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一是坚持责任上全链条。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二是坚持管理上全周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三是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党员在服务“三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促进党员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二是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明确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要求对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三是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一

——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共产党员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

  比如,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3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增强纪律自觉性上下更大功夫。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比如,新修订的《条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4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再比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

  本次对《条例》作出修订,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将党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比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规定,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强化组织意识,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实、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

  剑指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修订《条例》就是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二

----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共产党员网

  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存在一些问题。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条例》充实完善一些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202311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梳理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较为多发。比如,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等等。

  对此,《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第104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第107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

  针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完善处分规定,织密制度笼子

  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

  比如,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56条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91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第126条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

  《条例》还加大了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第143条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条例》的修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充分体现出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特点,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

  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

  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在责任链条方面,《条例》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三

----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共产党员网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立规,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听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以及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查找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比如,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新增第2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35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第30条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

  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条例》第122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第124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纪律保障。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这一点在此次修订中也得到充分体现。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第132条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做出一些细化规定。

  比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第153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中层干部“每周一课”学习安排

(一)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中层干部每年不少于110学时的学习任务,结合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工作实际,利用学校“党员干部在线培训平台”每月发布10个左右学时的培训课程进行线上学习。

(二)学习内容

1.《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2.《漫说党纪二十二讲 廉政微课》

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4.《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这些党内法规你能分清吗?》

5.《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

6.《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的中国道路》

7.《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写好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奋进之笔”》

8.《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

三、其他相关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以下3项内容,各党支部可在5月份和6月份的组织生活中,统筹协调开展

1.上好一堂“遵纪尚廉”专题党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院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风党纪、廉政廉洁专题党课,教育党员干部师生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开展一次“廉语廉心”专题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入心入脑、学以致用。

3.举行一期“爱廉修心”主题党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挖掘廉洁教育资源,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学习先贤、革命先烈、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干出新气象。

各院级党组织要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做好结合文章,让组织生活融入日常、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效。各基层党支部要在活动开展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情况上传至山东e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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